高雄今天下著豪大雨
果不其然某些路段開始積水了
到了下午甚至許多地方已傳出災情
(說好的排水設施呢?)
晚間八點時許
政府宣布明日停止上班上課
(其實晚間就停班停課了)
此時LINE的群組都爆了,員工都瘋了、老闆都傻眼了
無奈的老闆在員工的追問下當然跟著宣布明天不用上班
所以,到底要不要上班?薪水怎麼發?
依據中華民國98年6月19日勞動2字第0980130513號解釋函(截錄)
綜上所述,其實私企是不需要被政府發佈的命令綁架的
可依自身營運需求決定是否出勤
(但是一定要經勞資會議取得員工同意並且寫在你家工作規則裡喔!別亂搞!)
公司決定要同仁出勤,但是同仁仍然可以視自身情況決定要不要出勤喔!
法律上的用語就是"退避權",也就是說你覺得你住的地方、上班會經過的地方、公司附近
你覺得有危險你也是可以選擇不出勤的
那這時候老闆工資怎麼發呢?
不出勤的同仁...當日不計薪是可以的(但不扣全勤獎金),但是絕對不可以另外扣錢喔!也不能要求擇日補上班!
出勤的同仁...“宜”加給工資,看你的口袋深度,我也看過颱風出勤加發500元的。但是不加給也不違法就是。
要求出勤的話,建議給個緩衝上班時間以及協助(例如搭計程車公司補助等等)
當然以上種種,有幾個前提...
1.這次天災影響不大,風雨小甚至沒有。
2.政府為了選舉或輿論宣布停班...
3.公司本身業務繁忙有需求的情況。
千萬不要大風大雨或是明明也沒重要的事也不忙還要求員工出勤~要是上班途中、上班期間發生意外
植栽讓你吃不完(是職災!)
當然該放就要放,但不必要放的,老闆必須把決定權拿回手裡!
不然我相信,那種無風無雨員工都去看電影的颱風假...你的心應該在滴血XDD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