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協助了一個可憐的勞工
被很誇張的公司整得不要不要的
最後換公司老闆被調解委員慘電
培訓不給付薪資也不投保勞健保,凹說就算培訓了也不一定算錄取(之前面試講的話完全失憶)
毫無依據的亂扣薪資,並且在員工申請調解期間,試圖資遣/解雇員工,被發現還凹說「資料傳錯了」
吃相極難看
被員工申訴到勞工局了,我該怎麼辦?
沒有一個企業,可以保證自己100%遵守勞基法
也沒有一個員工,會100%對公司沒有怨言
但是當今天,員工已經不滿到,申訴到勞工局了,絕大部分是公司確實有違法事實!
最常見的有以下幾種狀況:
1.勞健保高薪低報或沒投保
2.勞退6%高薪低報或沒沒投保
3.加班費算錯
4.無依據的亂扣薪
5.不法資遣/解雇
其實,跟員工上調解委員會並沒有你想像的那麼麻煩、那麼可怕
認錯,絕對是好的開始
(如果你公司沒有錯誤,則不適用這條,也是有許多來亂的惡員工,不需要跟他妥協)
我一直在強調的,請你「面對現實」
這個道理在犯錯的時候,特別好用
千萬不要試圖解雇或資遣那個申訴你的員工,這是違法的,而且會引起「眾怒」
到了調解會現場,低調、內斂的「承認錯誤」
絕對可以讓現場的氣氛,瞬間祥和了起來
就以一開始我舉的例子,公司從員工申訴開始,頻頻出言威脅
索償培訓費啦、告員工啦、拐騙員工簽自願離職書啦樣樣來
我預期他們到調解會,絕對是劈沛叫的,於是我跟員工說,你們只需要依事實陳述、不帶情緒就好了
果然跟我安排的劇本都一樣
最後老闆被調解委員狠酸慘電一番
在舉個例子,是遇到勞檢的
因為公司沒有打卡鐘,當然就沒有出勤紀錄
於是跟勞檢員瞎掰放在別處,隔日再送過去
結果老闆漏夜自製了一份員工簽到表送去
果不其然被發現,拿到了9萬元罰單還差點吃上偽造文書官司
政府、調解委員、甚至是員工心裡其實都知道:沒有一家企業可以100%合法不犯錯!
重點不在是否犯錯,而是犯錯後的態度,與處理方式!
一起進化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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